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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
登记时限
- 入境之日起90天内
- 获得逗留资格或逗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外国人,获得许可的同时办理
准备资料
- 外国人登记申请书
- 护照
- 彩照1枚(3.5×4.5)
- 不同逗留资格应准备的资料
- 手续费:3万韩元
外国人登记办理对象
- 在大韩民国逗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
- 丧失大韩民国国籍,取得外国国籍或在韩国出生的外国人,在获得逗留资格后计划在韩逗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
- 无需办理外国人登记 - 下列外国人无需办理外国人登记
- 外交、公务、协议执行人及其家属(A-1, A-2, A-3)
- 从事外交、产业、国防等重要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,法务部长官批准无需办理外国人登记的外国人
- 逗留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符合下列逗留资格的的加拿大国籍外国人 → 文化艺术(D-1)、宗教(D-6)、访问同居(F-1)、同居(F-3)、其他(G-1)
- 未满17岁的登记外国人(自年满17岁之日起90天内办理外国人登记)
外国人登记办理时限
- 在大韩民国逗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
- 获得逗留资格或变更许可的外国人
- 获得许可的同时办理 (立即)
例如) 持有B-2签证(旅游许可)的加拿大籍外国人逗留5个月后,在申请逗留资格变更的同时办理外国人登记